會員收費標準是什么 |
王兵 2012-03-26 |
會員收費標準是什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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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企聯會員企業會費標準調整的決議
(2011年8月26日通過)
按照江西省企業聯合會、江西省企業家協會《章程》有關規定,會員企業繳納會費是我會開展活動和提供優質服務的必要保障。近年來,大多數會員企業都能積極履行職責,按章程規定及時繳納會費,為我會成為省內有較大影響力的協會做出了貢獻。但由于現行的會費標準是第六屆(2005年)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,近年來由于物價水平不斷上漲,各項費用支出增大,使得服務成本大幅度提高。同時我會增加了新的服務內容,嚴格控制收費項目,會費收入和服務支出矛盾凸顯,參照國內、省內相關社團組織收費標準,我會標準相對偏低。綜合考慮上述因素,依據民政部、財政部《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中“社會團體可依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、工作成本等因素,合理制定會費標準”的精神,在保持基本會員和理事企業會員會費稍作調整的基礎上,適當提高常務理事、副會長企業會費標準,調整方案建議如下:
一、企業界副會長單位會費由5000元/年提高到1萬元/年;
二、企業界常務理事單位會費由3000元/年提高到5000元/年;
三、企業界理事單位和企業團體會員單位會費2000元/年;
四、非企業團體會員單位1000元/年。
本決議自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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